淮南长安网讯 “我不是图钱,只是想守住我爸的房子,那里装着我们一家人最深的回忆。”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的一场家事调解中,当事人王某一句哽咽的话,让原本激烈的房产争议瞬间归于沉寂。承办法官敏锐的捕捉到关键信息:这场继母与继女之间的纠纷,争的并非房产本身,而是藏在砖瓦之后,那份难以割舍的亲情与念想。
房产争议背后的情感纠葛
王老先生于2024年因病去世,生前未留下遗嘱。其女王某与共同生活多年的再婚妻子李某,因房产归属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该房产是王老先生与李某婚后共同居住之处,也是王某童年成长的“老家”。双方均坚持“要房不要钱”,王某认为房子承载父亲记忆,李某则表示这是与丈夫共筑的晚年港湾。庭审初期,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破局:从生活细节打开“心门”
“家事纠纷不能只讲法条,更要讲情理。”承办法官表示。面对僵局,他及时调整策略,暂时搁置法律争议,转而从“拉家常”入手。在前期谈话和庭审观察中,法官发现双方对“房子”的情感诉求存在共性——都与王老先生相关。
“您和老伴一起装修房子时,是不是特意选了暖色地板?听说那是按您的喜好挑的。”法官一句看似随意的提问,让李某的神情逐渐柔和。她回忆起2018年与王老先生一起装修的时光:“他总说,房子不用大,但要暖和,地板要选暖色的,看着舒服。”说到动情处,李某红了眼眶。
法官又转向王某:“你父亲生前最看重家庭和睦,他若知道你们因为这套房子闹矛盾,心里肯定不好受。”这句话让王某陷入沉默。她想起父亲生前常说“家和万事兴”,想起自己坚持要房,却忽略了李某作为“共同生活者”的情感需求。
换位思考促成“双赢”方案
生活细节的共鸣,让双方从“对立”转向“共情”。李某主动表示:“我不是非要这套房子,只是舍不得和老伴的回忆。”王某也坦言:“我也不想因为房子,让父亲走得不安生。”
法官顺势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李某理解了王某对父亲的“念想”,王某也意识到李某对“共同生活”的珍视。在此基础上,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定,提出“房产归王某,王某给予李某适当补偿,并保留父亲房间原貌”的调解方案。李某主动放弃继承权,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家事调解要“解法结”更“解心结”
“家事案件,‘法结’易解,‘心结’难疏。”承办法官说道,“司法裁判不仅要厘清法律关系,更要守护情感纽带。用‘拉家常’的方式打开当事人‘心门’,用‘换位思考’促成‘双赢’方案,这才是家事调解的意义。”
针对遗产继承类家事纠纷,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以“舜心”调解品牌为依托,用专业法理厘清权利义务,以人文关怀守护情感纽带,让每起纠纷解决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