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长安网讯 “闫法官,太感谢你了,您在法院吗,我要给你送锦旗!” 办公室的电话响了,传来张某某激动的声音。“我的工资款到账了,我终于拿到公司欠我的工资了”。2024年8月初,原告张某某来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印有“尽职尽责,热心服务”的锦旗亲手交到闫法官手中。
该案为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张某某在被告田家庵区某某餐厅酒吧工作。截至2023年5月,被告共欠付原告工资款29116元。后被告酒吧倒闭,原告多次催要工资款未果,向田家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因不符合受理条件,遂起诉至法院。直到起诉之日,原告仍未获得应得的工资款。
开庭当天,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后,法官并未直接下判决,而是通过多方渠道,尝试联系被告经营者。联系到被告公司经营者的儿子后,法官第一时间向其释法明理,分析案件利害关系,引导其换位思考,早日履行支付工资款义务。在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的过程中,法官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承诺帮助其实现权利,另一方面努力为被告方争取合适的筹款时间,把公平正义贯彻到调解的全过程。
仅一个月后,即8月2日上午,闫法官便接到了被告的电话:“谢谢您闫法官,在您的帮助下,我已经筹到了一部分钱,但是,还有两个劳动争议案件,两周后就要开庭了,您看能不能一起调解掉?”放下电话,闫法官立即通过关联案件查看当事人所说的其他两个案件的案情,思考调解切入点,并联系三原告和被告于当天下午到法庭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承诺分三次给付三原告工资款,并当场履行了第一笔款项11215.6元。历经半年多,原告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锦旗,一声道谢,不仅代表着一份荣誉,更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凝聚着无限责任与担当,鞭策法官不断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