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专栏传声 线下听证聚力

31期“淮南检察公告”信息书写检务公开新篇

2025-12-10 19:44:38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检务公开先行,新媒体专栏助推阳光司法常态化。

2025年1月起,读者如果打开“安徽淮南检察”微信公众号,会发现一个名为“淮南检察公告”的专栏更新频繁。这个全新开设的线上窗口,已成为淮南市检察机关发布听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固定平台。通过它,一件件涉及民生关切、存在法律争议的案件,从检察机关的案头提前走向公众视野,让司法过程从启动之初便透明可感。

截至2025年12月2日,专栏已累计发布各类公告信息31期,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超过71.4%。每一条公告几乎都指向一个具体的治理难题,凸显了检察履职聚焦公益、服务民生的鲜明导向。而另一个方面,读者们发现,检察听证会也是公告专栏发布的重要内容,仅在11月份就连续发布了8件案件的听证公告。一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听证模式,将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抓手。连日来,市辖大通、潘集、寿县、田家庵等县区检察院密集举行多场主题各异、类型丰富的听证会,涵盖拟不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及拟不批准逮捕等领域。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不仅通过线下的听证会得以实现,更借助线上的信息之窗,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持续被社会公众所感知与认同,扎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检察履职的透明度,生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开门办案”、阳光司法的理念与实践。

听证覆盖多元案件类型,司法民主贯穿办案全程。

12月3日,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拟作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拟不起诉理由。受邀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后独立发表评议,认为检察机关“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把握严谨,拟作不起诉处理于法有据,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此举正是淮南检察机关主动将检察权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的缩影。

听证的适用范围正不断拓宽。田家庵区检察院近日将听证延伸至审查逮捕环节,就一起盗窃案召开拟不批准逮捕听证会。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积极赔偿并达成和解。检察官王军强调,不逮捕并非“一放了之”,而是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及化解矛盾效果后的审慎决定。与会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可该处理决定。田家庵区检察院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表示,将持续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让公平正义在逮捕、起诉等各环节更加可感可触。

聚焦特殊群体与社会公益,传递司法温度与力度。

在潘集区,一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不公开听证会格外引人关注。听证会由区检察院检察长肖琨主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教育工作者参与。肖琨结合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深入阐释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特殊检察制度的价值,引导参会人员从法理、情理层面审慎评估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深刻的宪法法治教育,叮嘱其重树法治信仰、改过自新,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和司法关怀。

公益诉讼检察同样借力听证提升效能。寿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备案监管不到位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听证会厘清了商务发展中心的监管职责与实际工作难点,如缺乏执法权等,并推动其承诺加大宣传督促力度。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则就汽修企业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听证,相关行政机关现场说明整改措施与成效。人民监督员评议认为,检察建议有力推动了行业专项整治,消除了环境隐患,显著提升了监管水平,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健全机制深化履职,以高质效检察工作服务大局。

一系列听证实践表明,公开听证已成为淮南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提升办案质效的常态化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相关行政单位及群众代表等多方参与,“开门听证”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搭建了一个释法说理、沟通协商、凝聚共识的平台。它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了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信任,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将继续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机制,拓宽监督渠道。田家庵区检察院强调,将持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好听证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淮南检察机关正以更加开放、透明、规范的方式,将“阳光司法”落到实处,不断擦亮“检务公开”品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