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全市调解员培训会议

2020-10-10 14:37:29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9月24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暨全市调解员培训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家铭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市要进一步创新调解形式,拓展调解领域,提升调解质量,构建多元调解工作新格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陶春雨对全市法院提出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岩对全市司法系统提出意见建议,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一级主任科员高山慕容、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张红柳、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王浩然应邀为全市调解员授课。

会上,市法院、市司法局分别通报了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分析了当前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对下一步深入推进调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会议宣读了《关于对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调解员予以表彰的通报》,并为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调解员进行颁奖,激励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提高调解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

会议指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案多人少”的重要解决办法,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个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在一线解决,在一线消除。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坚定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网络,打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底板。要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调解人员轮训工作。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扎实开展无讼村(社区)建设。要强化责任落实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体系,形成调解合力,充分彰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县区政法委分管领导、经开区、高新区负责政法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先进集体和优秀调解员代表、参加培训的调解员参加会议。(淮南中院 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