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2021-02-08 17:26:08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经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淮府办〔2021〕4号)。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我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下发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真重视、强督查、重宣传,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全面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落地落实。

我市的实施方案对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包括确定事项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管与防范3个方面,共9项内容。

确定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

要求在认真总结前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明确了在适用告知承诺制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业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出了要建立告知承诺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情况和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对调整程序做出了要求。

明确了实施告知承诺工作流程

提出要科学编制并公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的清单应当经过单位合法性审查;根据公布的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规程,制作并公示告知承诺文本;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当事人有权选择告知承诺的情形,明确选择或不选择告知承诺的办事程序,明确选择承诺中途退出的工作流程等。

在强化监管与防范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要依托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对承诺人的信用状况进行重点核查;要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承诺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的风险防控。

实施方案还规定了具体工作步骤,包括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公布目录清单、制发文本材料和开展督促检查等内容,规定了完成时限;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倡导适度容错、营造良好氛围等要求,进一步确保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落地落实。(市司法局 刘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