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要求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

2021-01-15 17:29:15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近日,淮南市委依法治市委出台《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符合市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淮南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要求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

该方案要求,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法规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建设实现数量和质量双达标,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该方案突出强化主体责任和刚性举措,明确了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主要包括“完善涉农领域地方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加快“法治+智慧乡村”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等11项一级指标和“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市涉农领域地方立法进程”等62个二级指标,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

该方案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质效优先,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区域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健全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要结合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该方案还以附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市司法局 苏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