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抓、深入抓

2020-09-03 08:42:04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淮南市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落实指引》,严格遵循基本原则,严肃对标对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了高规格、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3次。3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沈强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要求各级党委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调度和人财物保障。3月24日,市长张孝成出席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要求市司法局和市政府办牵头抓好《落实指引》中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对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县区,挂单督办,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

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将领导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5月份,市委办公室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印发《2019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和《淮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实施方案》,明确述法方式、述法主体、述法内容等。市委综合考核办通过书面述职、民主测评、评价打分等方法,全面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共考核市管领导班子98个,其中县区8个、市直单位76个、市属高校、企业及市直单位管理的正县级机构14个;考核市管领导干部803名,其中县区193名、市直单位552名、市属高校、企业及市直单位管理的正县级机构58名。

有力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主动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加强沟通,共同商讨巡察事项、巡察方式。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于4月份印发《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细化清单》。5月-7月,十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共安排4个巡察组对17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2个乡镇开展提级巡察,将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等内容列入巡察监督重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20年市本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淮办秘﹝2020﹞7号),把法治建设实施情况作为党委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

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市委办公室严格执行《市委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实施细则》,落实市委文件制定出台程序,突出强化“会前前置审核、合法合规性审查、发文审核”三道关口,1-7月,共前置审查市委常委会会议等审议文件稿16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文件稿19件。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淮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办理工作规定》等,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1-7月,共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28件。全市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作用发挥明显,1-7月,全市律师担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25家;公职律师通过年度考核109名办理各类事务235件。

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市政府党组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民法典》等党内法规和法律。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全市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市法宣办成立“民法典双百宣讲团”,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已开展宣讲98场次。市委党校在2020年春季学期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相关专题模块,通过专题面授、视频教学等方式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5讲,培训学员74人。

试行建立清单督办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工作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充分征求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意见的基础上,于8月份印发《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清单适用范围、签发程序、具体督办制度和结果运用等内容,试行建立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切实提升我市法治建设责任主体执行力和运行效能,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优化协调高效。(市司法局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