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书记员深入还迁小区高效诉前化解批量物业纠纷案件

2023-01-06 15:02:19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从洛河法庭到立案庭,从立案登记到诉前调解,今年29岁的小郑已经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工作了9年。他幽默风趣,善于与人交流,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勤奋好学,力求精益求精。有着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他,常常不畏严寒酷暑,和同事一起送达、调解、调取证据、普法宣传,用热情的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馨。

2022年11月,大通某小区物业公司将多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上法庭。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大多数在几千元到一万元左右,走司法途径耗时耗力,大多数业主还会因未按合同交纳物业费而败诉。在这些案件交到小郑手里后,他考虑到实际情况,希望能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这些矛盾纠纷。被告的大部分业主工作日需要上班,无法前来法院,小郑和同事便决定利用还迁小区老年人很多的特点,在周末假期、午间休息时间,入户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现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人说猫狗扰民、鸡鸭成群,有人说小区无绿化、环境卫生差,有人说房屋墙面漏水,还有人诧异房子未住为何物业费还要全额交纳?小郑一边现场查看反应情况是否属实,一边释法明理告知拒交物业费的法律后果,引导业主采取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也应当按照合同及时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存在局部瑕疵,业主可与物业公司积极协商,未妥善解决的也可采用法律措施,但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消极对抗,这对其他按时纳费的业主有失公平……”几乎每见一户业主,小郑都要重复这些话,一天下来,嗓子早已沙哑,但小郑并不在乎。

在深入多户业主的家中后,小郑就整理出的个性问题,约物业公司一起讨论解决方案。对经济困难无法全额缴纳费用的,他为当事人拟定合理的分期付款协议;有少数要求折扣数额过高、消极回避诉讼的业主,他现场拿出有关案例,以案释法让业主明白,不合理的诉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仅仅月余的时间,小郑就成功带队化解物业纠纷47起,并全部履行完毕。

回到办公室,小郑仔细梳理了上门调解案件的工作笔记,向领导汇报了诉前调解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分享了在小区里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的调解经验。“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想要及时有效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小郑觉得有必要建立法院与物业公司联调联动模式。此想法一提出,立刻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在法院的邀请下,12月2日,大通法院立案庭与东华物业公司召开了“物业纠纷工作协调处理座谈会”。座谈会上,立案庭负责人和小郑分别对调解中多数业主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原因,例如改善小区卫生,优化停车环境、安保管理,空置户业主的费用如何收取,多元化的交费方式等,进行互动交流。物业公司当即承诺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将逐一认真解决,并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业主满意。

“物业纠纷案件的集中入户调解,不仅便于法院深入了解案情,还能起到普法宣传作用。通过诉前联调或预立案方式将纠纷顺利调解,避免了对簿公堂,双方当事人都节约了诉讼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了法官的办案压力,我们的工作很有成就感、价值感、获得感。”小郑表示,下一步他还将继续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主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与同事们一起,将大通法院打造成维护社会公平诚信的前沿阵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