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引发纠纷 涉嫌诈骗法院驳回

2022-07-15 17:35:52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随着网上购物的普及,“好评”成了消费者在网购平台“货比三家”的重要参照,正因此,“刷单”也成为一些电商的常用手段。然而,“刷单”行为不仅违背商业道德还容易引发纠纷。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刷单”引发的诉讼,商家与刷单人因资金问题对簿公堂,最终,法院以该“刷单”行为涉嫌诈骗,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原告周某诉称其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王某自称在明光地区负责“谊品生鲜﹒谊品到家”平台业务,只要在这个平台上刷单,就会获得利益,如果不想继续刷单,即可以通过他将投入的刷单钱返还。周某按照王某所讲的方法在平台上刷单,总额为30余万元。后周某不想再进行刷单,要求王某返还刷单款,王某在得到平台返还的刷单款后并没有支付给周某,而是将钱挪用。2021年6月,王某向周某出具借条,约定该笔款项算作借款,3个月归还,但逾期后王某一直拖延不还。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王某支付该笔款项。

大通区法院一审认为,刷单属于违法行为,该案涉嫌诈骗,以民事案件起诉不当,遂裁定驳回原告周某的起诉。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淮南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周某上诉,依法维持原裁定。该案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流量”在网络时代已经成为一种“财富”,凭借大量的客户“好评”,电商的产品销量可以大幅度提高。正因此,一些电商采取请人“刷单”的方式,以虚假交易量吸引或编造用户好评误导消费者。对此,法官提醒广大商家,靠刷单制造的高好评,属于对消费者的欺骗、误导,可能涉嫌诈骗。同时,法官也提示广大市民,从事“刷单”这种违法行为所产生的非法利益,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