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金额三百多万元,涉案人数26人!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重大保险诈骗案件

2021-11-30 08:50:42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被告人童某某等26人犯保险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在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391169.40元,涉及事故105起。主犯童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人民币;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刑期及相应财产刑。

2018年9月10日童某某等人在池州市石台县一条小河附近故意将一辆奥迪车推入水中,制造了一起车辆泡水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后保险公司理赔205000元,此起为诈骗金额最高的一起。回顾案件,破损的车体,凌乱的现场,看似正常的事故背后却是一场场精心的策划。自2013年以来,童某某等26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南京、合肥、安庆、芜湖、滁州等地故意制造车辆事故105起,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款3391169.40元,未遂437614.33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法分子终将受到惩罚。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开展了深入的调查,历时一年多,搜集嫌疑人伪造保险事故、事故证明、收据等犯罪事实,布下天罗地网,辗转多地成功抓获保险诈骗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26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童某某等26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合肥、安庆等地多次故意制造车辆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款,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7月23日,大通区法院对被告人童某某等26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7月30日,童某某等被告人不服判决,申请上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11月12日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