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首例涉民生公益诉案件执行完毕

2021-05-28 16:47:54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日前,金某某、王某某、郭某在淮南日报上登报,对其三人非法采砂造成生态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至此,八公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首例涉民生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完毕。

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21日,金某某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且明知淮河八公山段已禁止采砂的情况下,以高额工资雇拥王某某、郭某在淮河八公山段禁采区河道实施非法采砂行为。在此期间,三人在淮河八公山段累计非法采砂1240吨左右,经淮南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每吨沙子60元,总价值为74400元。

2020年10月9日,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八公山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八公山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于2020年12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金某某、王某某、郭某对非法采砂1240吨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6000元;就非法采砂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在淮南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3月17日,该案被移送执行。八公山法院迅速行动,通过网络查控平台,依法冻结了三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借助“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行动,奔赴外地查找被执行人。在执行措施的高压态势下,金某某、王某某、郭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八公山法院,积极支付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6000元,并于近日登报公开道歉,该案顺利执结。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多年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民生摆在重要位置。此案的办结,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人们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捍卫公共利益,同时也给那些正在从事或者企图通过破坏环境获得经济利益的人以极大警示。(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