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被骗钱款“骗回来” 自己反受刑罚

2021-03-01 09:57:02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2月24日,潘集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符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符某为什么要诈骗他人钱财,还要从符某自己被骗开始。

2019年11月,被告人符某在玩腾讯游戏“御龙在天”手游时被一游戏好友骗取游戏币6000锭(价值3000元)。2019年初,符某在玩该款游戏的另外一个游戏区时,看见被害人黄某在找人帮其进行装备升级星级,符某便加了被害人黄某的微信,看到被害人的微信后,符某自认为被害人就是此前骗取其游戏币的人,便准备将其被骗的钱骗回来。符某先帮被害人黄某在游戏里面购买“家族”以及购买游戏内的时装(游戏内人物的装扮),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符某称可以通过在游戏中以打折充值的方式给被害人游戏人物装备升级星级,被害人信以为真,便通过其微信向符某微信转账4800元,后符某将被害人微信好友删除,并未帮被害人游戏内的装备进行升级星级,诈骗被害人黄某4800元。被害人黄某发觉自己被骗遂报案。

在庭审中,被告人符某认罪认罚,且符某系自首,并返还被害人损失48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缴纳了罚金人民币5000元,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遇到不法侵害应保留证据及时报案,寻求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切不可违反法律有“以骗治骗”的想法。(潘集法院 杨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