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零件非法制造枪支弹药 男子获刑三年十个月

2020-06-15 15:56:53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男子王某从网上购买组装枪支配件,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违反了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近日,大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对扣押在案的枪支、弹药、枪支散件等物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某通过网购等方式获取枪支配件,利用其在部队服役期间所学枪械技术私自进行加工、组装50气枪一支、5.6mm小口径火药步枪一支,并持有大量弹药存放于家中。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王某的住处查扣气枪1支、小口径火药步枪1支、黑色仿64气枪1支、黑色仿真手枪1支、火柴枪1支、猎枪子弹10发、猎枪子弹壳8个、气枪铅弹1838发、小口径火药子弹166发、小铅弹头104发、开口射钉弹160发、闭口射钉弹100发、灰色射钉弹262发及其他各类枪支弹药配件。经鉴定,上述查扣的该疑似气枪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该疑似火药枪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各类弹药疑似物,至少有1844枚为金属材质的非制式气枪弹、172枚为自制枪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其还非法持有气枪铅弹1844发,其他非军用子弹172发,又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大通区人民法院 陈慧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