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窑镇创新“四要”“三找”“五项”工作法,下好基层矛盾纠纷绣花功

2022-01-05 12:50:43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上窑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近两年来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始终坚持“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不断摸索前进,解放思想,总结出“四要”“三找”“五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法,并将这种工作方法在全镇范围内推广使用,取得显著成效。

“要”建立网络,构建阵地

建强主阵地。以镇矛调中心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中心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矛盾得到妥善化解。配强调解员。为第一时间接待群众、化解矛盾,将综治中心、信访办、司法所的4名干部集中到中心,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规范工作流。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完善调解网。在每个村社区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与调处中心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平安建设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分别配2名调解员(兼职),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调处、化解。

“要”找准原因,对症下药

当前矛盾纠纷的种类多,涉及范围广,其中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这就要求在处理矛盾纠纷时不能听信片面之词,而是要按照“三找”原则查找准症节,对症下药。做好约谈找症结。对于涉事方较少的纠纷,先进行约谈,详细记录各方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线索,随后寻找矛盾的知情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找出原因所在。做好调查找原因。对于涉事方较多、牵扯层面广的纠纷,成立个案调查小组,将矛盾事件进行拆分,合理将工作安排下去,在全面调查之后整合资料,寻找根本原因。做好分析找依据。对于疑似“无事生非”的矛盾纠纷,经分析研判后组织人员严格调查证据及线索,确定矛盾的真实性,如调查结果为凭空捏造,则将事件予以定性,并进行相应处理。

“要”用对方法,化解纠纷

解决出现的矛盾采用哪种方法,要审时度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好“五项工作法”,处理矛盾、调解矛盾、缓解矛盾、化解矛盾。“联调”联动法。现在很多群众在矛盾比较激烈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报警,同时再到镇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反映要求调解。“熟人”贯穿法。对于一些各方存在有共同关系人的矛盾,调解人员会以各方的熟人为着力点,讲明其中的矛盾点所在,再请熟人和调解人员一起与各方进行交流,缓解矛盾,并最终化解矛盾。“亲情”代入法。农村矛盾多出现在亲戚和邻里之间,这样的矛盾归根结底有亲情、友情基础在里边,出现这样的情况时,调解人员会以“亲情”为纽带,淡化双方的利益冲突。“治疗”发泄法。很多时候的矛盾纠纷,实际上只是一方或者各方为了“争口气”产生的,在这种时候,调解人员就要注意自己的调解态度,调解时仔细聆听当事人的诉说,让其可以在言语上进行发泄,缓和情绪,为化解矛盾提供基础。“信访”听证法。对于矛盾方较少且矛盾点并不尖锐的纠纷,采取引入村干部、村民现场听证的方式,帮助说理说法,化解纠纷。

“要”抓好制度,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矛调中心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每半个月召开分析例会,听取各村近期的治安状况、纠纷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

通过多年实践,上窑镇在基层工作中总结出了“四要”工作方法,按照“三找”调处原则,用好“五项工作法”,始终坚持“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下一步,上窑镇将持续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以每个网格小平安汇聚起社会大平安,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大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