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三找”,以“四项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

大通区上窑镇聚焦“调”,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2021-11-19 16:21:59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大通区上窑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始终坚持“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不断摸索前进,解放思想,历经探索总结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找”“四要”工作方法,取得显著成效。

“三找”原则溯源

做好约谈找症结。对于涉事方较少的纠纷,先约谈,详细记录各方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线索,随后寻找矛盾知情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调查,找出原因所在。做好调查找原因。对涉事方较多,牵扯层面广的纠纷,成立个案调查小组,将矛盾事件拆分,合理将工作安排下去,在全面调查后整合资料,寻找根本原因。做好分析找依据。对于疑似“无事生非”的矛盾,经分析研判后组织人员严格调查证据及线索,确定矛盾真实性,将矛盾予以定性。

“四项工作法”解纷

“熟人”贯穿法。调解人员会以各方熟人为切入点,请熟人和调解人员一起与各方交流,缓解矛盾,并最终化解纠纷。2018年,马岗村村民姚某逢到镇综治中心反映自己种了二十年的地被金某献霸占。经查,两人各自土地在1997年通过中间人刘某正和姚某周进行了置换,2018年进行土地确权时,金某献要求换回自己的土地,姚某逢不愿意,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真相后,鉴于土地置换的中间人刘某正和姚某周对事情经过比较熟悉又与矛盾双方相熟,便邀请两位中间人一起参与做调解工作。后经镇村综治中心先后5次找双方家人及姚刘两位熟人劝说,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经此,一件持续了一年多、极有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成功调解。

“亲情”代入法。农村矛盾多出现亲戚和邻里之间的矛盾,遇到类似情况,该镇调解人员以“亲情”为纽带,淡化双方的利益冲突。2021年5月10日,村民方某业反映方某良家的树枝伸到自家房顶的太阳能上,严重影响到了自家的正常生活,要求方某良砍掉树木。经查证,方某业和方某良是亲兄弟且方某业反映情况属实。方某良态度强硬,坚决不愿砍掉树。调解员从亲情入手,反复做兄弟双方思想工作,告知“远亲不如近邻”、“将心比心”、“兄弟齐心、才能其利断金”、“亲兄弟俩没有解不开的大疙瘩”。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成功化解。

“治疗”发泄法。很多时候的矛盾纠纷,是矛盾双方为“争口气”,遇到类似纠纷,调解人员会仔细聆听当事人的诉说,让其在言语上发泄,缓和情绪。2021年4月6日,村民孙某懂反映孙某端欺人将房屋建到他家地方还堵住出行道路。经查证,情况属实。调解人员找到孙某端通过说理让其认识到自身错误,调解人员又找到孙某懂耐心听其“诉苦”,其表示“其实占不占地方的都无所谓,我也用不上那点地方,就是他太欺负人了,他这是故意的,堵我路太霸道了,他不能倚老卖老,年龄再大也得讲理,他要向我赔理道歉”。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又先后两次找到双方,待孙某懂将心中的怨气全部倾吐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进行测量签定协议书,两方和解。

“信访”听证法。对于矛盾方较少且矛盾点并不尖锐的纠纷,上窑镇综治中心采取引入村干部、村民现场听证的方式,帮助说理说法,化解纠纷。2020年10月23日,村民伍某某反映闫某某私自开挖田埂导致其田埂变窄,接到村民诉求后,镇综治中心立即联系红光村委会共同前往现场调处。调处工作采取实地查看及召开邻里和亲友现场听证的方式进行。工作人员经现场讨论、听证,对闫某某进行劝说,闫某某同意一周内恢复受损田埂,矛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现场拉线定桩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