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进农家庭院 法治阳光普照群众心灵

潘集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1-05-17 09:12:38    来源:淮南日报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3月24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潘集区古沟回族乡苏杨村举行。在这里,潘集区人民法院平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被告李某将原告蔡某房屋的唯一排水沟用土填满,原被告系同村老邻居,且均是年过古稀的老人,该案承办法官在实地勘察后决定将法庭搬到苏杨村,此案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潘集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延伸触角,制定《关于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把审判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校园厂矿、农舍果园,就地审理案件,真正做到“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人性化司法服务,把便民、利民、惠民延伸到基层各个角落,将法治阳光照进群众心灵,推进普法宣传在基层领域常态化制度化。

设置法官工作室,健全“联系村制度”

该院设置法官工作室,持续推进对辖区178个村的覆盖,完善与辖区乡镇机关的联系网络,定期对辖区乡镇进行走访,构建“庭、所、站、点”巡回审判与调解网络。法官走进基层,进驻法官工作室,主动上门提供矛盾排查化解、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等服务,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减轻诉讼负累,推进诉源治理。

据统计,自3月24日设立法官工作室以来,通过开展民法典讲堂和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58次;接待来访群众共800余人次;指导、参与、组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共138起;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共9件。

开展巡回审判,服务乡村百姓

2020年,该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9次,受教育群众达千余人次。今年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各业务部门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将审判法庭搬到辖区镇村和社区,就地审理与群众相联系的民生案件16件。

4月20日上午,刑庭法官在古沟回族乡高湖村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为现场50多名旁听庭审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黄某因在道路上行车问题发生争执并厮打,致黄某轻伤二级。庭审中张某当庭认罪悔罪,法官结合被告人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上门立案、调解,提供便民措施

为了让巡回审判成为司法为民的主阵地,该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覆盖广、机动快捷的优势,从当事人的自身实际出发,针对老幼病残或其他无法维护自身权利的人,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办案、上门诉前调解等便民诉讼活动,目前,该院已累计上门立案17件、调解105件。

“巡回+回访”,切实温暖民心

该院针对涉民生案件探索出了“巡回审理+案后回访”的特色审理模式。2020年,贺疃镇秦万村村委会一纸诉状将淮南市荷香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官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土地合同并支付土地租赁费用,秦万村的村民们拿回了土地并再次将其租赁,租金上涨了4倍。

“原先是60元一亩租出去的,如今300元出租,一亩地多赚了240元,法院的这一判决真正给我们农民带来了实惠!”在这次回访过程中,针对该案被告欠付的土地租赁费,法官也进行了详细询问,村干部表示被告仍欠50多万元,涉及700多户家庭2800多个村民。法官给出了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实现村民的合法权益的建议。

法官主动进行案件回访,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力求用真挚耐心的服务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抚慰疾苦的人文关怀精神暖民心,用细致严谨的执法办案态度赢得民心。(淮南日报记者 刘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