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变“放心桌” 检察建议“盯上”托管机构餐饮安全

2021-09-09 17:09:38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要求,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该院继办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烟草禁售、校园周边道路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等案件后,又成功办理了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主动开展线索摸排

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十余所中小学校周边进行全面摸排,发现辖区内共12家校外托餐机构(俗称:“小饭桌”)存在证照不齐全,从业人员未办健康证等问题。该院认为以上存在的问题可能会使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受到威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决定立案审查,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违法事实,固定客观证据。

依法督促履职尽责

经调查核实后,该院迅速启动诉前程序,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校外托餐机构全面清查,消除监管盲区。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督促托管机构持证经营,依法依规提供服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同时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将托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督查情况向学校通报,向社会公开。通过舆论监督、市场机制倒逼“小饭桌”经营者主动加强管理,提高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主管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对提供餐饮服务的12家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小饭桌”是否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是否安全健康,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存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餐饮具消毒不规范、食品留样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强化与辖区内教育、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后,该区12家“小饭桌”已全部纳入监管。从业人员也都办理了健康证,餐盘用具、消毒设备已更新,留样备检已配备。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开展校外托餐机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该院借助检察公益诉讼个案办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法律监督能动作用进一步彰显。在检察机关督促下,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将校外托餐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划分为具体的网格中,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分片监管,监管责任到人,“小饭桌”成了“放心桌”。该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回头看”常态化机制,筑牢校外食品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孩子吃得开心、舒心,我们家长才能放心、安心。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直接关系到我们老百姓日常切身利益,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回头看”活动时,一位家长对检察官们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 何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