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司法局:四突出四推进 强化村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2022-05-18 16:09:08    来源:淮南长安网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潘集区司法局认真按照省厅、市局关于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村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协助监管及“一线”帮教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规范执法,推进村居工作联动。规范村居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印发《潘集区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村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站,与村居签订《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协议书》,从机制上将全区村居两委参与社区矫正情况纳入综治考核、镇村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村居考核保障。明确全区村居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经费、协助事项、考核机制,提出了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协助流程和提供必要保障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在5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行试点推进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区177个村居全面推开。规范村居工作流程。结合村居职责,依法协助开展了调查评估、履职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和义务、报告重要情况、参加矫正宣告、协助做好困难帮扶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六项职责,实现了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名称规范、工作职责、工作台账、标识标牌的“四个统一”。

突出建章立制,推进权责科学运行。制定、完善、实化、固化各项制度设计。以区社区矫正机构为主导,厘清明确司法所、村居两委、帮矫人的职责事项,编制了《潘集区社区矫正审批权责清单》《潘集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指引》,同时划定村居参与矫正工作边界和负面清单,规范社区矫正权责运行,防止监管帮扶的异化。主动适应《社区矫正法》内在要求。联动村居深入实施外出管理、个别化矫正、智慧监管、见面核查等重点执法管理、衔接配合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减假暂清查、未收监未收押集中清理等活动,安全隐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发挥村居服务主导作用。通过发挥村居地缘近、信息灵、处置快、效果好的优势,聚焦个性化矫正,处置突发情况,打造“一公里”矫务圈;通过召开推进会、矫正小组会,开展“问题研讨+法律学习”等,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机制。目前全区村居已协助接管矫正对象120余人,开展调查评估130余人,参与走访1000余人次,落实社会帮扶10余人,化解矛盾纠纷12件次。

突出创新创优,推进动态立体监管。实行结对帮教。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生活坏境、工作区域等情况与相应的村居干部一对一结对,形成以“村居+司法协理员+司法所”为核心的闭环监管,共进行谈心谈话600余人次,组织社区服务700余次。72名社区矫正对象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他们踊跃参加疫情防控,主动助力防汛救灾,热心践行公益善举,累计捐款100450元、捐物达30300余元。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基层治理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将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帮扶活动全部纳入镇村网格化管理体系中。架河镇等制作了《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制定了《重点工作奖惩办法》,将社区矫正等基层重点工作纳入奖惩范围。共协助处理人员信息核查200余件。强化重点管控。对精神异常、涉毒、涉黑、涉恶、诈骗类等人员全部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逐人落实司法所人员、村居干部和监护人“三位一体”管控小组和“二级包案制”,严格落实每月排查层报制度,有效处置风险隐患。

突出多方参与,推进构建帮教合力。整合社会资源参与质效。按照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会同镇村积极协调人社、教育、民政、工会等部门,引导进驻镇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社区民警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群众等社会力量,努力拓宽教育帮扶渠道。到目前,全区共有30余名社会工作者、218名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建立各类社区矫正基地4个,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企业11家。抓好教育帮扶精准实施。依托村居加大困难社矫对象救助兜住民生底线等社会帮扶力度,对疫情期间无业可就的人员进行分类登记。累计帮助3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低保;为2名精神障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定期病情诊疗复查;组织231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80人获到技能合格证书;组织有就业需求的16名矫正对象参加今年“春风行动”专场就业招聘会,已有8人被用工单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