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中院出台《意见》 精准服务乡村振兴

2022-05-23 08:52:55    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数: 字体:[缩小] [默认] [放大]

淮南长安网讯 5月9日,记者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了让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工作精准发力的切入点,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该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在《意见》中,多次特别提及“严”字。严惩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严惩侵占、挪用、贪污农业投资资金犯罪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助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要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特别提出,要依法严厉打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妥善审理涉及上窑山、舜耕山、淮河非法采石采砂等矿产、林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案件、跨省倾倒废弃物案件以及涉及农村地区污水、黑臭水体、垃圾污染等相关案件,推动乡村绿色发展;要妥善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纠纷案件,助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要深化法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建设,用好“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服务网络,持续深化“无讼社区”建设等。

根据《意见》要求,该院将坚持“三个面向”和“三便”原则,以人民法庭为基础、以法官工作站(点)为触手和支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的便捷高效司法服务网络。积极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解纷功能,构建符合涉农案件特点的“繁简分流”与“速裁”相互衔接的审判体系,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